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清都绛阙,我自经行惯。璧月带珠星,引钧天、笙箫不断。宝簪瑶佩,玉立拱清班。天一笑,物皆春,结得清虚伴。
还丹九转。凡骨亲会换。携剑到人间,偶相逢、依然青眼。狂歌醉舞,心事有谁知,明月下,好风前,相对纶巾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