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三月烟花,二分明月,香车陌上如流。变来今日,犀甲带吴钩。
何日王师雨洗,长驱入、迅扫貔貅。危城里,天荆地棘,不是等闲愁。
长淮三百里,回头一笑,梦也休休。幸分飞两地,翻谢河洲。
自顾此生安寄,问前生,著甚来由。只馀得,青磷碧血,何处十三楼。
癸酉春正月,二十有二日。陶社萃同人,消寒第八集。
河间两章君,珠联与璧合。一届知命年,大衍数不忒。
一尚青春时,志学进而立。五秩与三旬,合之寿八十。
公宴假消寒,琳琅赋佳什。酣嬉至淋漓,觞咏各自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