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东渚雨今足,伫闻粳稻香。上天无偏颇,蒲稗各自长。
人情见非类,田家戒其荒。功夫竞搰搰,除草置岸旁。
谷者命之本,客居安可忘。青春具所务,勤垦免乱常。
吴牛力容易,并驱动莫当。丰苗亦已穊,云水照方塘。
有生固蔓延,静一资堤防。督领不无人,提携颇在纲。
荆扬风土暖,肃肃候微霜。尚恐主守疏,用心未甚臧。
清朝遣婢仆,寄语逾崇冈。西成聚必散,不独陵我仓。
岂要仁里誉,感此乱世忙。北风吹蒹葭,蟋蟀近中堂。
荏苒百工休,郁纡迟暮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