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时自□□,以迄于今,六十馀春。尚朝朝掩泣,抢呼厚地,年年抱恨。
哀吁苍旻。梳扇空存,音容莫睹,除是重泉会面真。
情悽恻,每秋霜春露,一倍沾巾。
微君此意酸辛。痛我亦、千秋负罪人。纵殁身可报,难酬恩重,偷生何益,祗愧儿贫。
潦倒如斯,显扬无计,辜负当时属望殷。披图久,正昏灯欲灭,此最伤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