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笙磬分均上下堂,(旧说堂上之乐,皆受笙均;堂下之乐,皆受磬均。
)游鱼舞兽自奔忙。
朱弦初识孤桐韵,(旧乐金石声高而丝声微,今乐金石与丝声皆著。
)玉琯犹闻秬黍香。
(旧法以尺生律,今以黍定律,以律生尺。
)万事今方咨伯始,一斑我亦愧真长。
此生会见三雍就,无复寥寥叹未央。
结庐枫墅上,躬稼事诗书。田有一塍在,家藏万卷馀。
云中挂角诵,雨后带经锄。释耒吟风处,携壶咏月初。
锄金终不顾,种玉学无虚。览帙从漂麦,观图自摘蔬。
名垂贤士传,身寄野人居。岂惜田家苦,何惭儒术疏。
秋声起庭树,凉气入郊墟。白酒开陶瓮,青灯照绮疏。
子孙勤稼穑,诗礼重菑畬。击壤歌声作,凭轩乐自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