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星斗阑干月未吐,但爱溪声似山雨。青灯照室并银花,白酒倾来不知数。
子善评文我不如,我亦谈诗子深许。酒酣索我须论兵,拔剑画地军阵成。
十万甲兵指掌取,五方应敌旋风生。文武道判惜已久,圣贤相遇犹难并。
相如谩作长门赋,屈原虚著离骚经。不知于世竟何补,可怜博得千年名。
韩信收身苦不早,功成伏剑真草草。始终最爱严子陵,坐视乾坤任倾倒。
咄嗟语险气已伤,况复赋诗声调长。卷纸连书不磨琢,子锋大峻非我当。
拨置万虑付江海,收拾寸心归老庄。天地得一马喻马,谓思前事皆佯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