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夏后厄有穷,中绝四十载。吾皇归满洲,二年定辽海。
中兴与开创,赫赫有真宰。人心不忘旧,制胜若因垒。
中原可徐复,修德犹有待。一言几兴邦,惟以敬胜怠。
忽曰我得天,天命固未改。
朝发瑞溪县,夕憩苍梧城。
苍梧有贤牧,寮采悉时英。
宴我南薰楼,宿我嘉鱼亭。
珍肴既重列,美酝仍细倾。
莫夜继秉烛,优巫陈楚声。
酒阑吐肝胆,驩焉若平生。
黾勉服王事,行迈有期程。
赠言无夸解,因之寄深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