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重冈抱城起,清川带野回。旧都迁陵谷,遗寺空池台。
脩竹入晻霭,荒溪转崔嵬。鸣禽畏人起,故老惊客来。
置酒感兴废,浩歌寄欢哀。伊昔游此人,于今安在哉。
谷深春先觉,地爽景后颓。造适假一笑,愿君尽馀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