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品行文章。在今时希有,若个低昂。箪瓢同玉润,几砚共川光。
三径曲、一池方。真寝食难忘。纵万里、山云海月,如共徜徉。
算来相得无双。自少年至老,冰檗同尝。逃禅酒力少,入市笑声长。
渔家傲、别宫商。写尽始终肠。不以我、人微道薄,雁足传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