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仙人与吾辈,寓迹同一尘,何曾五桨馈,但有争席人。
宁极无常居,此斋自随身。
人那识郗鉴,天不留封伦。
误落世网中,俗物愁我神。
先生忽扣户,夜呼祁孔宾。
便欲随子去,著书未绝麟。
愿挂神武冠,往卜饮马邻。
王郎濯纨绮,意与陋巷亲。
南游苦不早,倘及莼鲈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