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年心事总休论,堕泪凭看石上痕。竹帛早应传魏胜,河山终不负刘琨。
当时杖履知何在,此日衣冠赖孰存?一自将台星殒后,胡尘天地尚黄昏!
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非人口似泻汾河,此辈尘中有甚多。
心恨貌恭无定止,舌夸端正乱乖讹。
为官善政身荣禄,利剑休教石上磨。
立待满盈船陷水,恶风从被海神拖。
但使桃花艳,得间美人簪。何须论后实,怨结子瑕心。
我昔未第日,乡间逢岁饥。
两率闾里人,相共行赈济。
饥民仅得食,免困饿而毙。
及我登第后,被罪归田里。
寻复拜召命,迤逦治行计。
忽见道途间,小儿有遗弃。
复自劝乡邦,割己用施惠。
日饭八千人,八旬乃休止。
于时已麦熟,粮食相接济。
我始趋行朝,蒙恩长宗寺。
初本不望报,人以为能事。
制司具切奏,还官不容避。
今年又少歉,我适帅泸水。
无户备饭食,所济俱用米。
聊舍三百斛,十中活一二。
又以一千石,减价平行布。
每石减十钱,庶几无涌贵。
更有不熟处,资简涧川类。
计用减价糶,所祈均获济。
我非财有余,但愍民不易。
一时所施行,乐为之识记。
扬州好明月,夜夜照高楼。咳唾风前落,笙歌月下游。
乡闾儒术许谁加,弟唱兄酬兴未赊。经济有心惭薄德,安居无事任贫家。
日高瓮牖蜂穿纸,潮落江汀雁聚沙。却叹离居趋侍日,时来相对卜灯花。
翠华巡幸驻离宫,锦缆龙舟万乘东。
银瓮香浮仙醴绿,金堤花簇御筵红。
逶迤箫鼓来天上,滉漾旌旗在月中。
回首可怜春殿隔,如花宫女泣东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