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中丞积金倾五侯,有孙了不挂双眸。手携束书废箸出,日与西京数子游。
自言生命无贵格,半幅青衫消不得。但可人传毛氏诗,何须色喜庐江檄。
张卿采访过吴门,与生意气时相闻。手题真逸榜茅屋,又见华阳陶隐君。
老夫月旦落人口,那用区区寻敝帚。纵汝于名未尽忘,不在身前在身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