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玉管灰飞,云台珥笔,东君飚驭将还。又正是、霜花□剪,梅粉初干。窈窕红窗髻影,添一线、组绣工闲。潇湘好,雪意尚遥,绿占群山。
应思少年壮气,贪游乐、追随玉勒雕鞍。更化日舒长,赢得觅醉谋欢。老去桑榆趁暖,任从教、潘鬓先斑。犹狂在,挥翰快写春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