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外家有金玉,我躬之道术。
有衣食我家之德心,使我蝉蜕俗学之市,乌哺仁人之林。
养生事亲汔师古,炊玉爨桂能至今。
岁暮三十裘,食口三百指。
寒不缉江南之落毛,饥不拾狙公之橡子。
平生荆鸡化黄鹄,今日江鸥作樊雉。
人言无忌似牢之,挽入书林觑文字。
更蒙著鞭翰墨场,赠研水苍珪玉方。
蓬门系马晚色净,茅檐垂虹秋气凉。
湔拂垢面生寒光,汉隶书吕规其阳。
吕翁之治与天通,不但澄埿烧铅黄。
初疑蛮溪水中骨,不见鸲鹆目突兀。
但见受墨无声松花发,颇似龙尾琢紫烟。
不见罗縠纹粼粼,但见含墨不泄如寒渊。
往在海濒时,晨夕亲几杖。
恪居有官次,遣吏问无恙。
抚摩宝泓置道山,郁郁秀气似舅眉宇间。
其重可以回进躁之首,其温可以解横逆之颜。
乌虖端是万乘器,红丝潭石之际知才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