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近郡称良牧,如公实罕伦。处家原俭朴,施政本宽仁。
不扰心如水,无私化若神。镇浮安属吏,持重协同寅。
忆昨虞汀寇,烦公抚邵民。孤城存保障,列壁静风尘。
课最逾三载,生灵煦一春。村村田悉垦,户户粟皆陈。
大府方交剡,高情自乞身。攀辕徒拥霸,遮道莫留恂。
淮海通诸夏,溪山望七闽。作诗无溢美,端不愧风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