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判吟袖。东风剪,春阴一碧如绣。帝乡同客久。惜别几人,堪此尊酒。
江南梦又。尽迟我、羁愁消瘦。极目鞭丝天末。只输与万千条,送归程烟柳。
回首。谐兰订旧。焦桐感爨,那是霓裳奏。听歌聊复偶。
说与镫红,更阑时候。销魂赋就。剩浣了、缁尘三斗。
后约横溪翠岫。料应结、竹边楼,花间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