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陆浑之疆,伊阙之旁。气盘势阻,水汇山苍。神兽见之当八月,西律行天金气泄。
向嵎不怒亦不啸,貌闲言和心且狎。但见黑章眹眹映林薄,白雪被身毛质洁。
更有两虎作舆卫,供奉饮包不敢阙。贤王致之献上京,词臣制为影颂声。
圣皇褒崇赐金敕,王言致此由皇灵。驺虞之身上天去,至今形质留丹青。
承运殿上亲赐与,白璧不换千金轻。驺虞千年为上瑞,拜表又贺黄河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