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少壮事已远,旧交良可怀。
百年能几何,十载不得偕。
念昔居乡里,游处了无猜。
饮食不相舍,谈笑久所陪。
拜君以为兄,分密谁能开。
齿发俱未老,未至衰与颓。
我子在襁褓,君犹无婴孩。
君后独舍去,为吏天一涯。
我又厌奔走,远引不复来。
岁月杳难恃,区区老吾侪。
况従与君别,多事岁若排。
心力不能救,衰病侵筋骸。
二子皆已冠,如吾苦无才。
君亦已有嗣,眉目秀且佳。
人事知几变,会合终不谐。
昨者本不出,豪杰苦见咍。
郁郁自不乐,谁为子悲哀。
翻然感其说,东走陵巅崖。
不意君在此,得奉笑与诙。
君颜蔚如故,大噱飞尘灰。
我老应可怪,白髭生两腮。
新句辱先赠,古诗许见推。
贤俊非独步,故旧每所乖。
作诗报嘉贶,亦聊以相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