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淳熙十六年,正月十九日。
雪余雨更作,有客方抱疾。
忽传底处书,昏暮叩蓬荜。
问之何许人,乃是吾家侄。
书中道何为,除目报甲乙。
要令二父知,此意深所悉。
我方盘谷归,讵应闻黜陟。
虽云在田野,又可忘辅弼。
况于乡里贤,与夫旧连率。
及其先友家,投分亦颇密。
恭惟三君子,德盛难具述。
要皆由从官,以至秉政笔。
于今天下事,孰得复孰失。
仰思与夜继,想不遑暇逸。
置邮速传命,颂口当四出。
而我病不能,欲置还未毕。
要歌夔皋诗,称美宁敢溢。
愿观勋业成,公论斯可必。
曾闻鸟鸣春,气应还唧唧。
喜甚屐且折,忧深纬宁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