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潇洒江梅,似玉妆珠缀,密蕊疏枝。霜风应是,不许蝶近蜂欺。嫣然自笑,与山矾、共水仙期。还亦有,青松翠竹,同今凛冽年时。
何事向人如恨,带苍苔,半倚临水荒篱。孤山嫩寒放晓,尚忆前诗。黄昏顾影,说横斜、清浅今谁。他自是,移春手段,微云淡月应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