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冉冉岁云暮,凄凄霜露繁。良游岂易得,贱子亦攀援。
流飙吹我衣,植杖登高原。平郊罗远岫,鸒斯鸣荒园。
路迥苍桧立,岩高白云屯。寒日无留光,落叶辞本根。
万化倏荣悴,一息异朝昏。逝者已如斯,人生岂恒存。
人生会有尽,亲友义在敦。营营谅何为,拨弃不复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