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我昔生兵间,淮洛靡安宅。
紞髦入小学,童卯聚十百。
先生依灵肘,教以兔园册。
仅能记姓名,笔砚固不择,灶煤磨断瓦,荻管随手画。
稍长游名场,麤若分菽麦。
偶窥文房谱,虽慕无由获。
笔惟可把握,墨取黑非白,砚得石即已,殆可供捣帛。
从渠膏梁子,窃视笑哑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