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崔公邈邺台,黄生寄吴壤。未瞻琼瑶色,尝接鸿雁响。
丈夫意气合,四海即吾党。岂曰形面交,共以心期赏。
岁阑擢南服,煌煌宗伯长。闻之怡我衿,谓当驱车访。
人事懊不齐,母氏去慈养。哀庐无酬荅,画扇有啼怆。
公良悼此戚,仪物贲堂愰。吊言何殷勤,长跪启灵爽。
葬有千里会,此谊古贤上。永抱刻骨情,耿以佩诚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