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归舟转河曲,稍见楚山苍。
候吏来迎客,吴音已带乡。
言従谢康乐,先献鲁灵光。
已击三千里,何须四十强。
风流半刺史,清绝校书郎。
到郡诗成集,寻溪水溅裳。
芒鞋随采药,茧纸记流觞。
海静蛟鼍出,山空草木长。
宦游无远近,民事要更尝。
愿子传家法,他年请尚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