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26—1673)山东新城人,字子底,号西樵山人。顺治九年进士,授莱州府教授,迁国子监助教,擢吏部考功员外郎。以故下狱半年,后得昭雪。与弟王士祜、王士禛均有诗名,号为三王。作品冲和淡泊。诗集初有《表微堂诗刻》,后有《十笏草堂诗选》、《辛甲集》、《上浮集》,另有《炊闻词》。
翁家亦旧家,先泽余诗书。婚媾定一言,道义为葭莩。
念昔鞠尔艰,失恃孩抱初。幸逢后母怜,包含毛里如。
冠佩视男子,拱揖何与与。清姿娇玉雪,十岁始裙裾。
虽异姑息情,珍同掌中珠。令门得所托,相攸吾岂疏。
姑慈易为妇,和风蔼庭除。尔第慎尔德,宜家复何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