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80—1538)明江西南城人,字于中。正德三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,调吏部,进考功员外郎,以谏南巡,被杖除名。嘉靖初复职。以争“大礼”,阻张璁等超擢,遭忌恨。迁南京太常少卿。被仇者所讦,谪戍辽东。有《东洲初稿》、《中庸衍义》、《铨司存稿》。
天灾降有由,由民心所致。休咎徵洪范,贞祥详礼记。
降吉与降凶,其理明且易。疠疫及干戈,灾眚无二义。
侧闻濒海民,见海舶失事。拯物不拯人,乘危抢夺肆。
呼号瞑不援,转因以为利。上干天心和,降罚垂昭示。
中岂无善良,罚遂及孥稚。从井或救人,嫂溺尚拯臂。
尔民痛改悔,天心亦欣喜。适或再遇之,慎勿萌故智。
救人在所急,量财酬高谊。苍苍有明威,可一不可二。
斯言共记取,切莫视儿戏。既感覆帱恩,思享升平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