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浦江人,名丁,以字行。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,与修《元史》。书成,授国子学录,历礼部主事、太常司丞。刘基尝告太祖,孟兼文章,仅次于宋濂及基。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,惩治奸猾,令相牵引,每事辄株连数十人,吏民皆畏。擢山东按察司副使,布政使吴印系僧人还俗,孟兼轻侮之。印告太祖,太祖怒而杀之。有《白石山房逸稿》。
渊明赋止酒,止酒未尝止。今朝诗固云,从此真止矣。
我观他日诗,说酒特未已。必饮诚有累,必止亦非理。
无如作病何,聊用忘忧耳。得失定相半,随遇无彼此。
胡为我阿咸,深拒坚壁垒。子言故多师,乌有与亡是。
独此止酒诗,字字如信史。恐子昧圆通,未究真正义。
当观诸世间,一一等幻戏。死生尚云尔,何乃较醒醉。
操瓢起相从,无为乏我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