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浦江人,名丁,以字行。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,与修《元史》。书成,授国子学录,历礼部主事、太常司丞。刘基尝告太祖,孟兼文章,仅次于宋濂及基。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,惩治奸猾,令相牵引,每事辄株连数十人,吏民皆畏。擢山东按察司副使,布政使吴印系僧人还俗,孟兼轻侮之。印告太祖,太祖怒而杀之。有《白石山房逸稿》。
性与时相远,身将世两忘。寄名朝士籍,寓兴少年场。
老岂无谈笑,贫犹有酒浆。随时来伴侣,逐日用风光。
数数游何爽,些些病未妨。天教荣启乐,人恕接舆狂。
改业为逋客,移家住醉乡。不论招梦得,兼拟诱奇章。
要路风波险,权门市井忙。世间无可恋,不是不思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