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71—1145)宋镇江丹阳人,字成季,一字逸叟。先本姓弘,避南唐讳改。哲宗绍圣元年进士。历国子博士、监察御史,进侍御史。王黼、蔡京用事,拟中立无所附会。高宗时,累迁吏部尚书。自南渡后,法无见籍,吏随事立文,拟以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成《七司敕令》。以直言罢,复起知温州。卒谥文宪。有《净智先生集》、《杜甫诗注》。
木钻钻盘石,辛勤四十年。一朝才见物,五色互呈妍。
七魄憎阳盛,三彭恶命延。被他迷失却,叹息只潸然。
阴阳曾作炭,造化亦分功。减自青囊里,收安玉合中。
凡材难度世,神物自归空。惆怅流年速,看成白首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