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汝砺,字器资,祖籍江西袁州区,饶州鄱阳(今江西鄱阳滨田村)人,生于宋仁宗康定二年(1041),卒于宋哲宗绍圣二年(1095)。宋英宗治平二年(1065)乙巳科状元。彭汝砺读书为文,志于大者;言行取舍,必合于义;与人交往,必尽试敬;而为文命词典雅,有古人之风范。著有《易义》、《诗义》、《鄱阳集》等。彭汝砺去世后被安葬在江西省鄱阳县双港镇,其后裔以鄱阳滨田,双港为中心,散居全国各省市等地。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
一章三韵十二句)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
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