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179—1255)徽州歙县人,字伯可,号竹坡。宁宗嘉定四年进士。历知馀杭、龙阳县,有政绩。累拜监察御史,疏论切直,独立无党。迁浙东提刑,复为监察御史,屡为史嵩之所忌。官至中奉大夫。有《竹坡类稿》、《左史谏草》。
寸心如结。问南都论乐,倦怀何极。便占取、词苑飞仙,似空际水云,半天霞色。
画舸垂虹,换箫谱、石湖花北。想新声旧月,素手翠尊,小红应忆。
梅边赋情浪掷。怅孤山误约,玄鬓今白。溯露桥、吹笛音尘,付蝶枕昼惊,帐销浮碧。
帚石眠琴,沁肺腑、银潢秋汐。怕人閒、蠹丛汗简,梦君未得。
定律零陵玉管。
调钟始平铜尺。
龙门之下孤桐。
泗水之滨鸣石。
河灵于是让珪。
山精所以奉璧。
涤九川而赋税。
乘三危而纳锡。
北里之禾六穗。
江淮之茅三脊。
可以玉检封禅。
可以金绳探册。
终永保于鸿石。
足扬光于载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