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32—1112)宋泉州晋江人,字吉甫。仁宗嘉祐二年进士。与王安石论经义多合,遂定交。神宗熙宁初,累迁集贤校理,判司农寺,参与制订新法。进知制诰,判国子监,与王同修《三经新义》。又知谏院,为翰林学士。熙宁七年,任参知政事,坚行新法。后与王安石交恶,出知陈州、延州、太原府。哲宗绍圣中,历知延安府,筑米脂诸寨以备西夏侵扰。徽宗时,因事安置宣州,移庐州。有《庄子解》及文集。
大厦须异材,廊庙非庸器。英俊著世功,多士济斯位。
眷顾成绸缪,乃与时髦匹。姻媾久不亏,契阔岂但一。
逢厄既已同,处危非所恤。常慕先达概,观古论得失。
马服为赵将,疆场得清谧。信陵佩魏印,秦兵不敢出。
慨无握中策,徒惭素丝质。羁旅去旧京,感遇逾琴瑟。
自顾非杞梓,勉力在无逸。更以畏友朋,滥吹乖名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