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32—1112)宋泉州晋江人,字吉甫。仁宗嘉祐二年进士。与王安石论经义多合,遂定交。神宗熙宁初,累迁集贤校理,判司农寺,参与制订新法。进知制诰,判国子监,与王同修《三经新义》。又知谏院,为翰林学士。熙宁七年,任参知政事,坚行新法。后与王安石交恶,出知陈州、延州、太原府。哲宗绍圣中,历知延安府,筑米脂诸寨以备西夏侵扰。徽宗时,因事安置宣州,移庐州。有《庄子解》及文集。
砚本发墨具,不尔安用他。碧紫晕鸲眼,黝黑深宫鸦。
彼端类高人,风姿固云佳。远韵不少吝,清谈浩无涯。
但于当机时,未免思棼拿。若或砥砺用,茫然手空叉。
硬则墨为褪,软则磨泥沙。惟歙士之杰,体性何交加。
罗纹与刷丝,一寸皆可嘉。回视端溪公,有名实则差。
新安山水窟,泽大生龙蛇。举世被其利,何有蛭与蛙。
山高溪水清,其芒例如碬。尝闻右军砚,风字琢手奢。
是名为水箕,朵颐骇唅呀。松煤烬无馀,惟恐中书丫。
池宽水瀰漫,挹彼如尊洼。陂陀浸半海,挥洒生云霞。
平生未尝有,梦寐江之涯。君今去为邦,过此空成嗟。
包公尹端州,归不一砚拿。彘肝类安邑,一笑春生华。
书生乞索态,殆是心贪邪。祢衡溺所爱,竟糁渔阳挝。
今冬与来春,会有泛斗槎。雄雯或雌缦,分送张华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