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相(一五一二 — 一五九一),字志尹,号三溪。大埔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四年(一五三五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晋户部员外郎,监山东、河南漕运。二十二年,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,署州事。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,迁淮阳郡丞。二十八年,擢南昌知府。三十二年,升饶州兵备、江西按察副使。寻乞归养,家居三十馀年,卒。著有《三溪先生文集》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八有传。
罗浮道士,忽携家、直傍秦淮卜宅。绿齿年来应踏碎,倦向天涯为客。
选得閒房,青溪柳外,偕隐荷衣襞。蛮烟瘴雨,岭梅何处消息。
犹记通潞亭阴,红莲小幕,曾伴朱龄石。最爱九歌诗句好,酒后长吟近律。
泛梗谁期,逢迎恰在,桃叶秋江北。柴门定对,蒋山朝暮凝碧。
古诗三千篇,删取财十一,每读先再拜,若听清庙瑟。
诗降为楚骚,犹足中六律。
天未丧斯文,杜老乃独出。
陵迟至元白,固已可愤疾;及观晚唐作,令人欲焚笔。
此风近复炽,隙穴始难窒,淫哇解移人,往往丧妙质。
苦言告学者,切勿为所怵;杭川必至海,为道当择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