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相(一五一二 — 一五九一),字志尹,号三溪。大埔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四年(一五三五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晋户部员外郎,监山东、河南漕运。二十二年,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,署州事。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,迁淮阳郡丞。二十八年,擢南昌知府。三十二年,升饶州兵备、江西按察副使。寻乞归养,家居三十馀年,卒。著有《三溪先生文集》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八有传。
风雨潇然,独坐怀公,遽尔伤神。记东亭客里,每多欢笑,高斋酒半,大有规箴。
情岂能忘,言真可佩,感激时令涕泪新。蒙相许,谓君才如此,讵患长贫。
年华莫漫因循。恐诗酒、从来总误身。恰情钟花月,公真知我,性耽宠利,臣不如人。
生既无才,长尤废学,身世空嗟命不辰。他何恨,只故人此意,惭负千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