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相(一五一二 — 一五九一),字志尹,号三溪。大埔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四年(一五三五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晋户部员外郎,监山东、河南漕运。二十二年,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,署州事。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,迁淮阳郡丞。二十八年,擢南昌知府。三十二年,升饶州兵备、江西按察副使。寻乞归养,家居三十馀年,卒。著有《三溪先生文集》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八有传。
不饮强须饮,不饮奈何明。也曾劬秃当了,依旧滑如冰。一吸金波荡漾,再吸琼楼倾倒,吾杓亦长盈。试入壶中看,只似世间晴。
饮连江,江连月,月连城。十年离合老矣,悲喜得无情。想见凄然北望,欲说明年何处,衣露为君零。同此大圆镜,握手认环瀛。
道山亭下梅花村,坡仙作诗为招魂。明姿照人隔寒水,瘦影带月欺黄昏。
先生颇厌郡斋冷,持书晚约窥山园。松风吹香清人骨,地炉烟销酒初温。
孤标已出群卉上,故遣雪意迷晴暾。和羹结子时较晚,先传春色来衡门。
天寒谷幽翠袖薄,岂知青鸟能传言。明晨看花重有约,呼童扫石罗清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