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攀龙(1562年 - 1626年),字存之,又字云从,江苏无锡人,世称“景逸先生”。明朝政治家、思想家,东林党领袖,“东林八君子”之一。著有《高子遗书》12卷等。万历十七年(1589年)中进士。后遇父丧归家守孝。天启六年(1626年)三月,高攀龙不堪屈辱,投水自尽,时年六十四岁。崇祯初年(1628年),朝廷为高攀龙平反,赠太子太保、兵部尚书,谥“忠宪”。
典午氏之盛时兮,余鼻祖曰子荆。谋乐郊以隐居兮,飏漱石之清名。
有闻孙曰承公兮,尝令鄞与馀姚。爱会稽之山水兮,爰徙家于兹城。
当永和之九年兮,惠风畅夫莫春。偕王谢之诸公兮,会修禊于兰亭。
赋临流之五言兮,寄幽寻之逸兴。泛回沼倚脩竹兮,松风落而冷冷。
维兴公尤好事兮,作流觞之后序。助逸少之高致兮,齐芳誉于难兄。
既乃登陆而游兮,历天台与四明。漱飞瀑于笔端兮,遗掷地之金声。
余自句章徙姚兮,倏绵历乎十稔。慨风流之浸邈兮,幸犹为夫越氓。
掬清泉之潺湲兮,友过云之溶泄。访樊榭之杳霭兮,栖石窗之玲珑。
客有过余兮,谓余博览而好古。世为越人兮,胡不志夫越之风土。
余谢不能兮,伛余指而缕数。前有灵符之记兮,后有龟龄之赋。
嗟彼皆已为陈迹兮,时亦随夫所遇。傥含毫而不断兮,将羞余之鼻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