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144—1224)庆元府鄞县人,字和叔,号絜斋。师事陆九渊。孝宗淳熙八年进士。调江阴尉。浙西大饥,前往赈恤有方。宁宗即位,为太学正。庆元党禁起,以论去。召为都官郎官,迁司封郎官、国子祭酒。后为礼部侍郎。与丞相史弥远争议和事,被劾罢。起知温州,进直学士。卒谥正献。有《絜斋集》、《絜斋家塾书钞》等。
尝闻唐李氏,世号为贤妻。以力营七丧,或谓难庶几。
孰知蔡家妇,其事乃同之。岂特在中馈,无往而无仪。
孝于其所尊,慈于其所卑。即知义所在,能终义所为。
我生至此极,我嫁逢百罹。其属死略尽,其骨俱无归。
身为未亡人,心乃真男儿。以己任其责,无忘须臾时。
但恐事不济,安知恤寒饥。乃捐奉生具,而为送亡资。
面不御膏沐,首不加冠笄。金珠鬻于市,文绣容何施。
更无囊中装,唯有身上衣。殆将截其发,幸苟完其肌。
所得盖良苦,所积从细微。如此十年久,犹以为支离。
日下卜诸良,宅兆相厥宜。一举十八丧,一旦得所依。
手自植松楸,身亦沾涂泥。何暇裹两足,但知勤四肢。
居者叹于室,行者泣于歧。鸟亦助叫号,人思操蔂梩。
冥冥长夜魂,所获喜可知。郁郁佳城中,不为中道尸。
卒办其家事,少慰而心悲。义深海可涸,行坚山可摧。
孤诚贯白日,幽光淩虹霓。吾闻古烈女,荦荦非无奇。
一死盖易处,一节亦易持。至如张氏者,使人尤歔欷。
谁为孝妇传,谁为黄绢碑。亦有淮上翁,为述濉阳诗。
移书太史氏,无令兹逸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