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用卿,字明治,号凤岗,怀安县东门(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)人,明弘治年间生。明嘉靖五年(1526年),龚用卿中进士第一(状元),授翰林院修撰,历左春坊、左谕德、翰林院侍读直经筵,每进讲志存规讽。参预修撰《明伦大典》、《大明会典》。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,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礼品。回国复命,上疏三事,皆见嘉纳。擢南京国子监祭酒,申饬监规,士习一变。不久以病归福州,死后葬福州吉祥山。
枕函睡蝶,化瘦影飞来,晚凉琼岛。乱山翠绕。记当年倦旅,石梁慵眺。
梦入天台,不辨云深路窈。镜波照、正月满兔辉,风露寒峭。
芳事知未了。有洞开桃花,对人含笑。佩环韵悄。听霓裳夜咏,玉真归早。
怨煞溪流,暗促霜华鬓老。卧游到。问苍苔、可留鸿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