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用卿,字明治,号凤岗,怀安县东门(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)人,明弘治年间生。明嘉靖五年(1526年),龚用卿中进士第一(状元),授翰林院修撰,历左春坊、左谕德、翰林院侍读直经筵,每进讲志存规讽。参预修撰《明伦大典》、《大明会典》。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,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礼品。回国复命,上疏三事,皆见嘉纳。擢南京国子监祭酒,申饬监规,士习一变。不久以病归福州,死后葬福州吉祥山。
断桥隔胜践,脱屦欣小憩。
瘴花已繁红,官柳犹疏细。
斜川二三子,悼叹吾年逝。
凄凉罗浮馆,风壁颓雨砌,黄冠常苦饥,迎客羞破袂。
仙山在何许,归鹤时堕毳。
崎岖拾松黄,欲救齿发弊。
坐令禅客笑,一梦等千岁。
栖禅晚置酒,蛮果粲蕉荔。
斋厨釜无羹,野饷篮有蕙。
嬉游趁时节,俯仰了此世。
犹当洗业障,更作临水禊。
寄书阳羡儿,并语长头弟。
门户各努力,先期毕租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