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10—1646)明浙江钱塘人,字元倩,一作玄倩,又字振祖,号退士。崇祯九年举人。十六年授开封府推官。时城被河灌,无人,乃驻封丘。十七年,奉周王渡河居杞县,与刘洪起募兵。福王擢为监察御史,巡按河南。潜夫请加洪起为将军,马士英不听。旋被召还。又被马士英诬为“私谒妖妇”(指自称福王妃之童氏),下狱。南都失,归。鲁王加太仆少卿,进大理寺少卿,兼御史。兵败走山阴,率妻妾投水死。
欧阳子,出阳山。
山奇水怪有异气,生此突兀熊豹颜。
饮如江入洞庭野,诗成十手不供写。
老来抱璞向涪翁,东坡原是知音者。
苍龙璧,官焙香。
涪翁投赠非世味,自许诗情合得尝。
却思翰林来馈光禄酒,两家水监共寒光。
予乃安敢比东坡,有如玉盘金叵罗,直相千万啻过。
爱公好诗又能多,老夫何有更横戈,奈此于思百战何。
远生贵忘我,守静体自然。外物苟不荣,取乐无过愆。
鼎食岂不甘,轩裳讵匪贤。大功难久居,盛名难久全。
淮阴登将坛,条侯寄重边。宠辱一朝异,殒替谁能怜。
宁兹远世氛,寄身在中园。閒濯鱼父缨,时诵老氏篇。
旷志适古初,冥心超至玄。知止幸不殆,胡必誇轻儇。
嗤彼当世人,碌碌随贷迁。端居有真趣,此意谁能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