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31—1615)浙江鄞县人,字肩吾,号龙江。隆庆二年进士。在史馆不肯依附张居正,志节耿介,闻于中朝。万历二十二年,由南京礼部尚书入为东阁大学士,预机务。后首辅赵志皋卒,遂为首辅。于立太子、谏矿税使等,均洽舆情。后对楚宗(武昌宗室抢劫楚王府)、妖书、京察三事,所持态度颇违清议。又与同僚沈鲤不和,欲挤之使去。三十四年,竟与鲤同罢。凡辅政十三年,当国四年,累加至建极殿大学士。卒谥文恭。擅词章,有《敬亭草》、《吴越游稿》等。
论石如论玉,贵德不贵名。
形似偶尔同,未妨聊置评。
呜呼禹甸破,土贡久莫并。
问公安取此,万里随南征。
向来四方游,束书与俱擎。
愧彼钱马癖,寄我山林盟。
风流蕲州守,夙有能诗声。
见之谥以芝,用意真不轻。
谓公许器质,一再临专城。
宜为斋房秀,作瑞于圣明。
未应如商山,寂寞身中清。
须公力勉旃,石亦当与荣。
念我匪能赋,徵索见公情。
又惟此必诗,落笔空汗生。
传闻南池上,有石来自英。
我虽未识面,想像犹弟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