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元晋,字惟康。新会人。越子。明世宗嘉靖四年(一五二五)举人。官云南镇南知州,晋福建兴化府同知。著有《见泉集》。清温汝能《粤东诗海》卷二一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四等有传。区元晋诗,以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撰《乡贤区西屏集》之《区奉政遗稿》为底本,参校一九五四年重印《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》中之《奉政区见泉公遗集》。
山城树叶红,下有碧溪水。溪桥向吴路,酒旗夸酒美。
下马此送君,高歌为君醉。念君苞材能,百工在城垒。
空山三十年,鹿裘挂窗睡。自言陇西公,飘然我知己。
举酒属吴门,今朝为君起。悬弓三百斤,囊书数万纸。
战贼即战贼,为吏即为吏。尽我所有无,惟公之指使。
予曰陇西公,滔滔大君子。常思抡群材,一为国家治。
譬如匠见木,碍眼皆不弃。大者粗十围,小者细一指。
cq橛与栋梁,施之皆有位。忽然竖明堂,一挥立能致。
予亦何为者,亦受公恩纪。处士有常言,残虏为犬豕。
常恨两手空,不得一马箠。今依陇西公,如虎傅两翅。
公非刺史材,当坐岩廊地。处士魁奇姿,必展平生志。
东吴饶风光,翠巘多名寺。疏烟亹亹秋,独酌平生思。
因书问故人,能忘批纸尾。公或忆姓名,为说都憔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