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元晋,字惟康。新会人。越子。明世宗嘉靖四年(一五二五)举人。官云南镇南知州,晋福建兴化府同知。著有《见泉集》。清温汝能《粤东诗海》卷二一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四等有传。区元晋诗,以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撰《乡贤区西屏集》之《区奉政遗稿》为底本,参校一九五四年重印《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》中之《奉政区见泉公遗集》。
风霆妙流行,日月互出没。
鬼神本良能,一气自伸屈。
南方有妖魂,缁衣而血食。
因讼默祈呼,桎梏脱顷刻。
逆迪曾靡分,唯事是凶谲。
吏有廷俊者,谓此非正直。
宜加以鈇钺,而焚其宫室。
予闻而壮之,作诗纪其实。
自从政教驰,刑祸众所怵。
凭依以为奸,白日成异物。
廷俊慎旃哉,刚方乃终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