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885)清广西荔浦人,字庆馀。陈嘉6岁,随父母逃荒到广西,先在修仁县建陵街居住,靠父母打工度日,因家贫无力入学,12岁便参加劳动,14岁丧父,母寡弟幼,他力负生活重担,同年举家迁居荔浦县马岭五更地高头厂。咸丰、同治间从军镇压太平军及贵州苗民军。光绪间在越南击败法军,复文渊、谅山。官至贵州安义镇总兵。以创发卒于军,年未五十。谥勇烈。
减一分太短,增一分太长。不朱面若花,不粉肌如霜。
色为天下艳,心乃女中郎。自言重不幸,家破身未亡。
人各有一死,此死职所当。忍将先人体,与主为疣疮。
妾死主意快,从此两无妨。愿信赤心语,速即白刃光。
南郡忽感激,却立舍锋铓。抚背称阿姉,归我如归乡。
竟以恩信待,岂止猜妒忘。由来几上肉,不足挥干将。
南郡死已久,骨枯墓苍苍。愿于墓上头,立石镌此章。
劝诫天下妇,不令阴胜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