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76—1437)浙江会稽人,字尚文,号质庵。永乐二年进士。选庶吉士,与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授刑部主事,屡辨冤狱。宣德六年,擢礼部侍郎,两使安南,不受馈赠,得使臣体。正统初纂洪武以来条格,供诸司参酌,吏不得为奸。有《质庵文集》。
江树江村绕似环,平沙何处问前山。斜阳挂树催鸦急,野岸横舟似鹭间。
游屦更探枫柳径,茅斋故在竹林间。无缘驱遣风波恶,只隔伊人水一湾。
玉人自惜如花面,不许黄鹂鹦鹉见。
若令画史识倾城,写遍人间屏与扇。
春光嬾困扶不起,吹残玉笙也慵理。
是谁瞥见一梳云,微月影中扫穠李。
阿昉妵周不姓顾,笔端那得莲生步。
无妨正面与渠看,看了丹青无尽处。
古来妍丑知几何,嫫母背面谩人多。
君不见汉宫六六多少人,画图枉却王昭君。
是时当面看写真,却遣琵琶弹塞尘。
不如九京唤起文舆可,麝煤醉与竹傅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