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大观,字物初,号慈云,俗姓陆,鄞县横溪(今浙江宁波)人。参北涧居简于净慈寺,悟旨,典文翰,声称籍甚。理宗淳祐元年(一二四一)住临安府法相禅院,历住安吉州显慈禅寺、绍兴府象田兴教禅院、庆元府智门禅寺、大慈名山教忠报国禅寺。景定四年(一二六三)入住庆元府阿育王山广利禅寺,卒葬寺西庵。有元德溥等编《物初大观禅师语录》一卷,收入《续藏经》。事见《语录》及《净慈寺志》卷一○《法嗣》。 释大观诗,以辑自《语录》的偈颂及其中单编的诗编为一卷。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。
庭前百个竹,眼见三陨箨。不知如许久,已复东行橐。
君初无住想,脱去亦不恶。
官身等出家,随牒即行脚。笑傲云烟间,何适非至乐。
嗟我独奈何,生理自窘缚。四十三年非,酝造此大错。
从今便上上,万事付莫莫。张公留衣钵,绿蓑与青箬。
会当老扁舟,相与同啐啄。更看后五日,放过前一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