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恭惟皇上心,纳纳天同大。
明命辍禁游,往抚蜀雕瘵。
蜀山在何许,斜阳点鸦背。
家住扶桑东复东,却望斜阳铁山外。
金头奴子扼熙秦,银州兵马冲兰会。
使我六年望烽火,征人穿空枕戈祋。
使我千里致钟石,居人轑釜泣粗粝。
县官无蓄租,百姓无藏盖。
上有苍苍之高天,卒然叫中呼不可待。
阃外万戚休,只以一身佩。
我於公行无所赠,筮言得咸为艮兑。
艮山本中虚,兑泽乃上溉。
独於九四论心体,而以朋思为障碍。
原公书此象,长於卧兴对。
蜀道青天蜀平地,君侯一心即难易。
思耕亭前先郑碑,更盾他年后郑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