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过黎阳而遂西兮,烦嘉友之临饯。道踌躇而屡顾兮,忽背驰而不可挽。
幸介弟之勤我兮,守权舆其益坚。人情岂其恶逸兮,虑我脩涂之易倦。
粲高原与平隰兮,冰雪凛其同践。山负石以当径兮,泥飞屐以相溅。
喜招招以卬涉兮,又风涛之交战。几四载之皆乘兮,初不悟其巳远。
亦既降乎庐阜兮,县尹告以舟办。谋不主于云梦兮,果若大江之为限。
分渚陆之异遵兮,弟亦曰予将返。试往阅于千帆兮,前车近其当鉴。
挟忠信以临深兮,犹一觇而色变。爱我者于是而委去兮,吾然后知所恃之惟天。
宁戒惧之遂忘兮,托命于南公之鸡犬。舍亲戚与坟墓兮,初岂以易刍豢。
抑甚珍其所怀兮,每欲弃置而未忍。行四方以经营兮,膂力犹幸其可勉。
荆又用武之国兮,庶几少施乎吾辩。至天性之燥湿兮,盖终身陋巷而不厌。
非将老无闻之为病兮,且安往而不乐其贫贱。独夫人之信此兮,跂予望之而不之见。
秋兰何时其可致兮,聊以报乎足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