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宝刀匣不见,但见龙雀环。
何曾斩蛟蛇,亦未切琅玕。
胡为穿窬辈,见之要领寒。
吾刀不汝问,有愧在其肝。
念此力自藏,包之虎皮斑。
湛然如古井,终岁不复澜。
不忧无所用,忧在用者难。
佩之非其人,匣中自长叹。
我老众所易,屡遭非意干。
惟有王玄通,阶庭秀芝兰。
知子后必大,故择刀所便。
屠狗非不用,一岁六七刓。
欲试百炼刚,要须更泥蟠。
作诗铭其背,以待知者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