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祖常(1279~1338)元代色目人,回族著名诗人。字伯庸,光州(今河南潢川)人。延佑二年,会试第一,廷试第二,授应奉翰林文字,拜监察御史。元仁宗时,铁木迭儿为丞相,专权用事,马祖常率同列劾奏其十罪,因而累遭贬黜。自元英宗硕德八剌朝至元顺帝朝,历任翰林直学士、礼部尚书、参议中书省事、江南行台中丞、御史中丞、枢密副使等职。为文法先秦两汉,宏瞻而精核,富丽而新奇,内容多制诏、碑志等类作品,诗作圆密清丽,除应酬之作外,亦有反映民间疾苦的作品。
天灾降有由,由民心所致。休咎徵洪范,贞祥详礼记。
降吉与降凶,其理明且易。疠疫及干戈,灾眚无二义。
侧闻濒海民,见海舶失事。拯物不拯人,乘危抢夺肆。
呼号瞑不援,转因以为利。上干天心和,降罚垂昭示。
中岂无善良,罚遂及孥稚。从井或救人,嫂溺尚拯臂。
尔民痛改悔,天心亦欣喜。适或再遇之,慎勿萌故智。
救人在所急,量财酬高谊。苍苍有明威,可一不可二。
斯言共记取,切莫视儿戏。既感覆帱恩,思享升平瑞。